近期,包头稀土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经办模式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包头市人社局决定将旗县区属参保单位及人员的“四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共业务下放至旗县区社保机构经办,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工作模式,初步实现“同人同城同库”金保工程建设目标。为了做好此项工作,高新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组织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人员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数据整理及业务学习等。在此基础上,顺利完成了市人社局“四险”公共业务下放工作。 今后驻区企业可在包头稀土高新区社保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社会保险“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业务,不再像以前先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办理完养老保险后再去市人社局办理“四险”业务,彻底改变了延续多年的养老保险和“四险”业务分级经办模式,从而极大简化了企业的办事程序,同时也完善了包头稀土高新区的社保业务经办模式,为包头稀土高新区打造服务型政府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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