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放大和延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作用,提高参合群众大病保障水平,维西县于2014年7月起正式启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维西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安排;积极探索,全面实行;政府主导,规范运作;风险共担,持续发展;强化监督,提升服务的基本原则,根据迪庆州经济发展水平、新农合补偿水平、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范围及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测算、合理确定购买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2014年,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实行州级统筹,各县按照2014年参加新农合人数,从新农合历年基金结余中提取,统一上缴州财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专户,2014年新农合参合人数123407人,共上缴州财政局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246.81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对2014年1月1日起住院并在2014年7月1日前出院的病人按照的要求进行测算,对符合大病保险补偿的人员于2014年9月1日前完成补偿资金的兑现工作。对2014年7月1日起出院的病人实行与新农合同步补偿。 维西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启动,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制度互助共济的作用,使大病保障水平得以逐步提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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