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保险法》颁布后至1998年末,规范和监管过严并存的阶段

loadingloading
[提要]随着保险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提高,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经过几年的酝酿,1995年10月1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生效实施。《保险法》在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中,

随着保险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提高,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经过几年的酝酿,1995年10月1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生效实施。
《保险法》在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中,对保险资金运用问题进行了专门阐述,从国家立法角度对保险资金运用原则、渠道和比例等进行了规范。对保险资金运用原则,该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对资金运用方式,该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对资金运用比例,该法明确“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同时,该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提出禁止性规定,即“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保险法》实施后,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行为逐步受到约束、得到规范,保险资金仅限于购买国债、存人银行(主要为国有银行),但渠道狭窄、形式单一的矛盾日渐突出,尤其是1997年后连续七次大幅度降息后,资金运用收益率急剧下降,远远无法达到长期保单预定利率的要求,使很多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形成了巨额利差损,要求逐步放开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日益强烈。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