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省企事业、机关工勤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集中认证工作已经结束。目前,还有少数离退休人员尚未完成本年度认证。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根据人社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9月1日起,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未完成本年度认证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为避免因暂停发放养老金而影响生活,请未认证人员于8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乡(镇)政府或社区办理补充认证手续。已经完成指纹和人脸建模的省内外异地居住人员,可以登陆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门户网站进行认证。省内居住且行动不便的高龄、病重离退休人员如确有需要,可向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上门认证。
目前,全省还有一些离退休人员使用代码和第一代身份证,请务必于9月1日前持第二代身份证、单位证明和公安机关证明等材料尽快到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变更身份证信息,逾期不办理者,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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