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以来,形成了大量的社会保险档案,这部分档案是跟踪记录农民和城镇居民一生的重要档案信息。为了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新宾县档案局与人社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管理、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农保档案和城保档案是在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是维护农民和城镇居民切身利益的根本保障。《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到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县档案局、人社局负责全县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各乡镇、社保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新农保和城保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新农保和城保档案管理纳入本单位档案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新农保和城保档案工作制度,把新农保和城保档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新农保和城保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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