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1月10日起,省直停止制发原医保卡,但仍支持其应用至2014年2月底;自2014年3月1日起,省直医保系统全面切换至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或药房激活社保卡。
据了解,目前,省直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参保人员的发卡启用率超过95%。
为了不影响社保卡的使用,未办理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和今后新增加的参保人员,可到省直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首次申领免费,周期大约45天;应急或遗失可即时到省直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补卡,按照省物价规定收取工本费30元/卡。
已经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需尽快到省直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行启用激活,启用激活后原医保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自动转入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也可当借记卡使用,办理存取款、转账、结算等金融业务,参保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到相应合作银行柜台进行金融账户激活。
部分已经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尽快到本单位劳资人事等相关部门领取,并及时进行启用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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