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将参保人的个人权益情况告知参保人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社保局将在6月15日起开展参保人信息收集,采用短信的形式告知参保人医疗保险个人账号拨付情况,参保人不需承担短信费用。
收集手机信息的对象:所有在省社保局参保的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在职参保人员。以单位名义参保的人员统一由单位填写,使用U盘报送;以个人名义参保的人员,由于没有个人账户返还,不需填写;退休人员可以请原单位代为办理,也可以来省社保局领取表格填写。报送地址: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处个人账号组。
若参保人对短信发送内容有疑义的,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及银行IC卡到省社保局医疗处查询,也可登录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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