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将实行市级统筹,当各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出现缺口时,由市级失业保险基金及时调剂。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2005年以来,我市建立了市级统筹、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适当调剂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了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作用。而明年以后,失业保险基金将实行全市统筹、统一管理、核定收支、风险共担的原则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基金的征收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同时,加强基金支出管理,按政策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保险金收入任务的完成和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实行市级统筹后,失业保险基金征收和支出计划按照各县(市、区)的参保人数、职工工资水平和失业金支出情况等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通知指出,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也将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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