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文件,确定宿迁市与常州、苏州、扬州、泰州等五市作为江苏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省级试点地区。
近年来,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连续三年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通报表彰。2012年,该市研究制定了《宿迁市社保基金网络监督管理办法》等17项制度,社保基金五大险种业务、财务数据上传率达到100%,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网上监管全覆盖,有成效地开展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在年终的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在全省评比中该市名列第一。
今年,为稳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宿迁市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的办法,健全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处理机制,规范执法规程,及时查处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基金安全意识,提高社会监督影响力,形成有利的社会氛围,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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