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饶市全面启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饶府厅发【2013】12号文),7月1日起,上饶市全面启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工伤保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江西省第一个实行工伤保险全覆盖的设区市。?
此前,上饶市的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只是企业职工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事故得不到保障,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作人员遭遇工伤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用人单位也因此经常和工伤职工发生劳动纠纷。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饶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正式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按照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0.5%缴费,工伤保险费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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