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201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10月9日到10月17日报名。
据了解,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于2014年7月1日前已进行失业登记的 4050 人员;
持有《残疾证》并经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达到五到十级的城镇残疾人;
经申报确认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三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到辖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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