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市区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又有新调整,调整后,工伤人员月人均伤残津贴达3060元,增幅10.5%;月人均护理费1678元,增幅10.3%;月人均供属抚恤金1163元,增幅11%。本次调整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市区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又有新调整,调整后,工伤人员月人均伤残津贴达3060元,增幅10.5%;月人均护理费1678元,增幅10.3%;月人均供属抚恤金1163元,增幅11%。本次调整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市社保中心相关人士介绍,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其中增加额不足下列金额的按以下标准调整:一级305元,二级295元,三级275元,四级260元,五级225元,六级210元。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增加后未达到下列享受标准的调整至下列标准:完全护理依赖200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1700元,部分护理依赖1300元。供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增加额不足105元的按105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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