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县开展2013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验证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武义县范围内登记注册或有用工行为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2012年底之前已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应同时办理社保验证手续。
二、本县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保验证工作自即日开始,集中审验时间至6月底止。对拒不接受书面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办理年度书面审查的单位,人力社保部门将不再为其出具各项荣誉、资质评审涉及劳动保障事项的认可意见。
三、相关文件、表格请到县劳动监察大队(明招路1385号)领取,也可登陆(武义人力资源网 办事指南)下载。
联系电话:87663493。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