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保险本质上是一种防范风险的活动,可是许多时候,却变成了产生风险的源头,投保中所引发的问题不在少数,对此,我们要小心谨慎。
一、投保要量力而行
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办理保险自然也不例外。缴纳保费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保险公司不能以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缴纳保费,但是如果不缴纳,就会保单失效、保额减少或保障期限缩短。所以,无论什么时间、什么险种,都应该更多地考虑到自己的承受能力,避免中断缴纳保费这样不利的情况发生。
二、买保险要科学规划
办理保险之前,最好制定一份明确的保险规划,这样既不花冤枉钱,又能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分析家庭面临的风险,明确保险需求。可从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家庭财产,比如房屋损毁、盗窃等;二是人身风险,如生老病死、子女教育、养老规划等,这些方面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需要得到保障。
其次,选择具体的保险产品。一是确定保额,因为保费与保额成正比,所以要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适当选择。二是确定保险期限。大致估算未来的收入和支出,再确定未来交纳保费的金额与频率。三是选择保险公司。尽量选择经营稳健、服务优秀的保险公司。
最后,定期调整保险计划。保险没有“一步到位”的概念,不同时期面临的风险也不同,保险需求、收入水平也会出现变化。因此,投保人可以定期检视调整,从而享受充分的保障。
三、看懂保险合同
投保要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将来赔偿支付的依据。保险合同中涉及四种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这四种人权利不同,义务也不相同。
保险人和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收取投保人缴付的保费,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则是向保险人办理保险,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保险合同中的利益相关人。被保险人是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的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时是一个人,比如为自己买了一份人身保险,自己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则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一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弄清楚保险合同和合同中所涉及各方的角色,才能在发生保险赔偿时减少纠纷,保障各方的利益。
四、办理保险需要注意的要点
1.如实告知。如果有既往病史或者投保时身体状况异常,一定要如实告知,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会明确合同保障内容,理赔才能顺利。
2.指定受益人。如果主观上受益人对象明确,那么一定要在保单上指定受益人。如果暂时不指定,则默认为法定受益人。
3.本人亲笔签名。应该本人签名的地方,一定要本人亲签,别人代签是无效的。当然,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则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名。
4.关注保单的保险责任以及除外责任。合同下来后,我们要仔细查看。保险责任是自己真正能享受到的具体利益,除外责任是自己所不能享受到的利益。
5.犹豫期。当业务员把合同送达到我们手里时,会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我们可以选择退保,此时退保所交保费是没有任何损失。
6.保险代理人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尽可能地选择专业、有责任心的业务员,因为他们会给客户推荐更适合的保险组合,不会频繁更换工作,这样才为客户提供长期优质的服务。只有德才兼备的保险代理人,才是值得我们托付的。
7.保险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偿付能力。品牌价值是诚信服务的最好诠释,偿付能力是提供理赔服务的坚实后盾。当年汶川地震中国人寿赔付额预估2.19亿元,小的保险公司一旦遇到这样的状况就是灾难性的,而大的保险公司则可以轻松化解。
总之,我们办理保险时,既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又要注意签订合同时的细节,要让保险真正成为家庭的保护伞,而不是自己亲手埋了一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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