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口县农医局获悉,湖口县自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以来,在总结完善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等15类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基础上,继续推进新农合按床日付费支付改革工作,目前县域内已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补充。参合农民在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可申请大病保险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
据悉,2014年,湖口县大病保险累计补偿645人次,大病保险补偿金额411.06万元。与此同时,2015年,湖口县新农合参合农民22.32万人,参合率近100%,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上年390元提高到今年470元,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人均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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