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晨报讯即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了。
申报缴费基数时,参保企业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2014年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12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全部职工花名册;行政事业单位需携带2014年12月份银行代发工资支付凭证及明细。
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低于300%的,按实际申报缴费基数确定。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的,不需再进行申报;若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此次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截至6月30日。
凡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缴费基数或经核查少报、瞒报基数且拒不整改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