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强台风“菲特”重创宁波,台风带来的大暴雨让宁波数万辆车遭水淹。
对宁波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场灾难,有人却在灾难里谋起了“福利”,最终也付出了代价。宁波小伙杨某,80后,原先是一家保险公司的定损员。
去年10月下旬,也就是“菲特”过后那段时间,杨某所在的保险公司每天接到的水淹车报案有两三百起,员工们都忙得团团转。杨某觉得,既然这段时间都是大量相似的报案,公司核查肯定不会很严,自己或许能从中骗点保费。他想的办法是伪造“水淹车”。杨某找来了工作中常有联系的一个修车工何某。何某明白杨某意图后,又找来了朋友陈某,陈某有一辆宝马车,投保在杨某的保险公司,其中包括涉水险,但车子在台风期间并没有受损。
杨、何二人向陈某提出,希望借宝马车一用,让他们伪造一些进水的证据,等理赔款到手后,也会分他一些好处。陈某考虑后同意了。随后,何某向保险公司报案,说这辆车停在停车场被水泡了,让定损员马上过来看看。赶来“定损”的杨某经验丰富,知道涉水理赔都要哪些证据,便对着车子一通拍摄。据他说,定损员在公司权力比较大,一般只要他们认为有损失,都会通过理赔。再加上车子进水和被碰撞、刮擦不一样,后者迹象比较明显,而前者只要照片拍得模糊一点,色调处理得暗一点,没进过水的看起来也和进过水的差不多。果然,保险公司没有发现这辆“水淹车”的异样,杨某顺利拿到理赔金2.5万元,并和何某、陈某瓜分,何某拿了大头。
第一次出手就如此轻松,几人松了口气。10月底,杨某筹划起了第二次骗保。这次,杨某花6000元买了辆破旧的华普杰世达轿车,专门当骗保车来用,又找来另一个相熟的宝马车主借车。经过策划、踩点,何某故意开着华普撞上对方的宝马,“事故”发生,何某报险。杨某又及时赶来“定损”,制作了符合理赔条件的定损结论书。这次,几人又获赔2万多元。11月初,何某再次伪造类似的撞车事故,借助杨某等人的配合骗来保费2万多元。
今年2月,这几次“事故”的定损书引起了公司怀疑,并把目标锁定在定损员杨某身上。杨某、何某和几名配合他们的车主均被警方抓获。案发后,几人赔偿了全部保险金。经海曙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海曙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杨某1年10个月,几名车主则获刑5到10个月不等。承办本案的检察官介绍,对杨某等人定职务侵占罪而不是保险诈骗罪,是因为杨某的身份是保险公司员工,骗保主要是他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财产。
其他人为其骗保提供帮助,则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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