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济南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本月起将按新标准发放失业金,7—9月份的失业金待遇差额,也将在月底前一并补发到位。自2007年以来,济南市失业保险金实现八连涨,增长幅度累计达到264%。?
?其中,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30元上调至90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上调至850元。?
?据统计,济南市失业金待遇2007年从277.5元增长到340元。此后连续增长,增长幅度最大的是2012年,增长了180元。八年累计增长幅度为622.5元。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制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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