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30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省卫生厅、省数字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在全省医疗机构推行社会保障卡作为医疗就诊卡工作,逐步实现全省就诊一卡通。
根据部署,各级医疗机构须在社保卡正式发行前完成信息系统改造,确保领取社保卡的患者能持卡就诊和结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发卡前2个月正式告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将符合技术指南测试用的读卡器、测试卡和接口程序提供给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社保卡的金融支付功能,逐步实现刷卡支付取代现金支付,逐步取消门诊预缴金模式。
各医疗机构须做好既往自行发放的就诊卡和社保卡在信息系统中账户信息的转换工作,原就诊卡所对应的医疗信息和预缴金应准确无误地关联到社保卡上。未领取社保卡的门诊病人,仍继续按医院原运行模式办理。各医疗机构对已领取社保卡的就诊人员,不得再要求购买其他形式的就诊卡,但要保证非医保(新农合)人员或尚未领取社保卡的人员仍可继续使用医院原有的就诊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今年启动省级项目建设,建成省级社保卡系统,同步发放社保卡;至2010年底前,完成设区市社保卡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全省就诊一卡通。至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城乡居民社保卡发放,在就诊一卡通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医疗就诊费用一卡结算;初步建立面向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保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卫生、民政、计生、教育、金融等部门基于社保卡开展各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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