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号起,如东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参保人在不需额外缴纳保险费的情况下,单次或累计合规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补偿。这一惠民新举覆盖全县76万参保农民。
新农合大病保险从今年1月1号起算,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得到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补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超过部分,按18-90%的分段补偿比例分级累计补偿,补偿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适用于住院的参保病人,门诊病人不在保障范围内,在如东55家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的大病患者,大病保险金实时结报。在县外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按县内补偿标准的80%赔付。
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从今年7月1号起算,因疾病、非他人因素造成的外伤、生产性农药中毒、动物咬伤等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最高封顶额为1.5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惠及全县76万人,保费预算总额2435.49万元,按大病保险每人每年20元、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划拨,参保人员不需要额外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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