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南京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已开始,用人单位应在6月20日前到其登记参保所在地的指定地点办理申报手续。
据悉,南京市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2014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确定和申报职工个人2015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的月缴费基数,所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确认或公示。
需要提醒的是,对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2015年7月经办机构将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缴费基数。对2015年7月1日后补办缴费基数申报手续的,自办理申报手续的次月起按实际申报数确定。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