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云南省卫生计生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了解到, 2015年该省新农合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7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人均380元,农村居民个人缴费90元;适当提高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不低于12万元,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在75%以上,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60%。
据了解,该省为有效防止参合群众“因大病返贫、致贫”。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开展以州(市)为统筹单位,以城乡居民统筹、购买商业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为模式的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并认真做好新农合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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