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渝北交巡警的消息:6月14日20时许,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正在渝北观音隧道口设点检查酒驾。突然,一辆本田小轿车晃晃悠悠地从隧道里钻了出来,左右摇晃。民警立即拦截这辆本田轿车。司机钻出驾驶室时,民警闻到他身上有一股酒味。民警要求他出示驾照和行驶证。他开始在车内四处翻找,只找到了行驶证,却没有找到驾照。司机慌乱地说,下午换衣服时,把驾照忘在了家里的衣服口袋里了。没有携带驾照,应该有身份证号码吧?民警准备查询其驾照,在询问他身份证号码时,他说记不起了;民警又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吱吱呜呜不肯讲。
接着,又跟民警套近乎说,自己哥哥有个战友也是交巡警,请民警看在战友是交巡警同行的份上,让他开车走了算了。民警严肃告诉他:驾驶机动车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管是谁,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否则,找任何关系来都没有用。民警告诉他,必须说出名字或身份证号码,以便民警查询。这个小伙子见民警很严肃,一下子慌了神,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民警仔细查询后发现,该驾驶员根本就没有驾驶执照,是属于无证驾驶。接着,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两次都为21mg/100ml,系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司机叫辜某,渝北区人,今年38岁,无业,整日无所事事的他,很喜欢开车,还没有取得驾照的情况下,他还买了一辆小车,偷偷摸摸地无证驾驶。当天下午7点左右,他和朋友在一家火锅店喝酒吃饭,期间他喝了一瓶啤酒,等饭局结束后,他就带着朋友驾驶自己的车子向空港新城家行驶,谁曾想到在观音隧道口被查获。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辜某酒驾及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辜某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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