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乌海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过往行人发放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并现场为居民答疑解惑,这标志着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全国和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去年7月启动实施,我市是第四批试点城市。
宣传活动后,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通过申报登记、受理、审核、纳入、发放、领取等环节,预计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年龄不论男女都是60周岁,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自治区将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60元,我市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参保人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以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享受政府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将有效弥补自治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空白,从制度层面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这一政策对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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