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车主前往“快处快赔”点办理事故处理将停止收费,之前已被收费的市民可前往办理退费。
昨日,针对目前市区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点进行收费的问题,惠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惠州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了详细解答。5月1日以来,在惠州交警和保险部门联合推出的道路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政策实施中,车主到“快处快赔”点办理事故处理却被收费,很多车主不解。
昨日,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郭伟超表示,当初决定收费前没有向广大车主进行宣传解释,确实有疏忽,考虑到惠州的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快处快赔点的收费将停止。根据惠州市交警部门此前的宣传资料及媒体报道,均未提及快处快赔需要收费,但是在5月1日正式实施的时候却出现了向车主收费的情况,快处快赔点还悬挂了收费标准。据资料统计,从5月1日至7日,快处快赔处理点共处理49单事故。
郭伟超表示,已经被收取费用的车主可以去快处快赔点,凭相关票据退回这部分处理费用。释疑收费未经核准如何出炉?答:没多想就决定参照他城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郭伟超说,快处快赔即将实施前,他正在外地开会,协会工作人员向他请示收费的问题。“当时告诉我说,收费标准参考了其他城市的做法,我就没多想,一拍脑袋决定按照其他城市的模式来操作。”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黄育生表示,“快处快赔”向车主收费,交警部门是不赞成的。“快处快赔是政府部门主导下强制推广的一项工作,就算要收费也要征求意见,收费标准须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实施以前我这边并不知道保险方面会收费。”
收费有何合理性?答:聘公估公司产生费用当初决定收取时,这项收费有何合理性?郭伟超解释说,目前惠州市有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有17家,如果每个保险公司派一人在快处快赔处理点,每个点就有最少17人,其实没必要浪费这么多劳动成本。所以在保险公司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聘请了公估公司来负责相关业务,因此会产生公估公司的人力成本、搭建系统等费用。
取消后由谁承担?答:保险公司每月独立支付此前的快处快赔收费,车主和保险公司都需要付费,车主在处理时需先行垫付包括保险公司以及自己需要支付的费用,之后凭相关票据,保险公司会返还车主为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在全部费用中,车主承担的只是很小一部分。郭伟超说,快处快赔点以后不收取这项费用了,车主前去办理之后,保险公司会每个月以月结的形式向公估公司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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