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酒后驾驶,导致孩子失去父亲、妻子失去丈夫,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
5月25日21时许,李某和朋友喝完酒后坚持自己驾车回家,途中车辆驶离正常轨道,撞上路边的水泥杆,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的家属认为李某是在为公司谈业务过程中喝酒,应当由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李某所在的公司认为,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饮酒,即便是为公司谈业务,也不能置危险于不顾酒后驾驶,公司只能出于人道主义给予适当补偿。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李某的家属将李某的遗体抬到公司,影响了公司正常生产,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灵武市郝家桥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及时到达现场,联合当地派出所积极协调处理。宁东派出所指导员史军对李某家属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郝家桥司法所就该公司存在管理缺失,以及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向在场人员讲解了侵权责任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召集和李某一起喝酒的参与人,从喝酒中劝酒、没有尽到照顾义务等四个方面讲述了共同喝酒参与人因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通过派出所和司法所反复给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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