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宜宾高县公安局向当地安监和运管部门抄告了两起客运驾驶员违法超员违法行为,这两名驾驶员除受到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降级的处罚外,还将被运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驾驶客运车辆。
6月20日,驾驶人袁某弟驾驶宜宾戎通运输有限公司高县分公司的大型客车超员载客达20%以上,在高县境内落加路(落润乡—加乐镇)被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6月24日,驾驶人张某俊驾驶高县星月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型普通客车超员载客达20%以上,在高县境内蕉四路(蕉村镇—罗场镇)被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袁某弟、张某俊分别给予了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抄告了当地安监和运管部门,其驾驶证也将受到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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