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查处首例价格垄断案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及6家保险公司被罚
近日,新疆首例价格垄断案被查办,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及6家保险公司被处以总计651.14万元罚款。 7月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该案是新疆乃至西北五省区的价格垄断第一案。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王梅)近日,新疆首例价格垄断案被查办,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及6家保险公司被处以总计651.14万元罚款。
7月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该案是新疆乃至西北五省区的价格垄断第一案。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网站上的相关信息披露,从2012年2月开始,国家发改委派出人员协助自治区发改委,调查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全疆15家财险公司签订并实施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自律公约,固定费率水平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一案。
通过调查发现,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自2009年以来,先后18次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和通报的形式,组织全疆15家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并实施《新疆保险行业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自律公约》,固定费率水平及标准,并制定约束和惩罚措施。
自治区发改委在此份公开信息中表示,涉案财险公司签订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自律公约》中固定承运人责任险费率的行为,直接破坏了新疆保险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排除了行业竞争,迫使部分公司无法自主经营,排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依照《反垄断法》对此案进行查处,对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及6家保险公司处以总计651.14万元罚款。
截至目前,被处罚公司已将罚款全部足额上缴国库。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先期已将《自律公约》中涉及价格垄断的“费率规章”予以废止。
据了解,从2010年4月15日起,新疆保险业就在全疆范围内实施《新疆保险行业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自律公约》。
《公约》规定,全行业严格执行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费率规章》,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保险费。同时,成立承运人责任险自律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各会员公司的《公约》执行情况。对违反《公约》的,将给予警告、业内批评、公开谴责、限期整改、报请新疆保监局查处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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