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攀枝花失业保险金也按相关标准进行了调整,由每月546元上调至每月762元,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月28日,攀枝花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攀枝花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960元。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要求,攀枝花市失业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故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546元上调至每月762元,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也按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同样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市民领取的2012年前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差额将在4月份一次性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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