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启动城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两年内实现同城同待遇
郑州市政府10月31日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城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全市将在2013年年底前实现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统一”,使参保人员享受到同等社保待遇。
按照计划,郑州市城镇医保、生育保险启动市级统筹的范围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政将分两步实施:首先,郑州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四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
市区和县(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分别执行不同的政策;建立市级调剂金制度。其次,2013年年底前,在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统一基金管理,实现市、区两级“五统一”;而市区和县(市)则建立“四统一分”的市级统筹新模式,即城镇医保、生育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业务流程、信息系统“四统一”,但基金实行分级管理。届时,参保人员在享受医保异地转诊及费用结算、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社保待遇时都会享受到更便捷、更平等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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