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南京市环保局发布的《南京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此举旨在尽快在南京范围内推行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而造成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为标的的保险。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后,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从而减轻企业在意外事故中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纵观国内环污事件处理,大多由政府担当主角,难免造成事故处理慢、赔偿慢,受害人损失得不到及时补救。引入环境污染赔偿机制后,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保险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参与事故处理和事故理赔,以便于对事故的快速处置,减轻企业的负担,并改变当前由政府承担全部费用的不合理局面。
以南京市为例,其石化产业一直居支柱地位,产值占比高达14%以上。金陵石化、扬子石化、南化公司、扬巴公司、德纳公司等著名大型石化企业以及数百家中小化工公司在此集聚。这种产业构成,特别是众多化企沿江分布的特点,决定了南京具备重要危化品源、污染源、风险源等高发地的特殊“身份”,因此,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十分必要。据南京市环保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意见》规定,保险公司参与赔偿的范围主要是投保企业对第三方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费用。赔付的额度和投保企业的投保额是相关的,上限是4000万元;造成人员死亡的环境污染事故,死亡赔偿为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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