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南昌县社保局创新思路,周密部署,积极推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本人确认及公示制度。
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在缴费基数申报前,先由单位提出初步方案,再由职工本人确认缴费基数是否属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用人单位申报人数、缴费基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职工发现单位申报缴费基数不实的,可要求单位纠正,也可向社保部门举报。该局首先在县交通、供电系统试行该办法,得到了参保单位及职工的大力支持,反响良好。
据统计,第一批共有6家单位1240名职工缴费基数得到了职工本人确认及公示。缴费基数本人确认及公示制度的实行,有力维护了职工的信息披露知情权,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购买保险可直接登录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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