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意外摔伤右腿,前往医院就诊时被漏诊,最终导致伤残。王女士将该医院诉至海淀法院,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承担一半责任,赔偿王女士9万余元。
王女士诉称,2009年12月,她右腿意外受伤,医生诊断为“右膝软组织伤”。复查时,又被诊断为“右膝髌骨骨折”。王女士称,就诊当天,医院没给她骨折的右腿做任何固定处理。同时,该院还未能诊断出她因摔倒所导致的半月板损伤。
?王女士遂向法院提出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鉴定意见表明,该医院对王女士实施的医疗行为存在诊疗注意不够、告知不详,遗漏损伤诊断并延误髌骨骨折治疗的医疗过错,该过错与王女士目前右膝关节功能障碍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10%左右。经鉴定,王女士的伤残程度属九级,伤残率20%。
法院认为,若医院能够根据王女士的体征建议其做进一步的检查,可以避免关于半月板损伤的争议。遂酌情判定医院的综合过错参与度为50%,判决医院支付王女士各项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9万余元。
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