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北京各区县民政和街道干部纷纷深入低保户、民政对象等特困家庭,宣讲“非典”的预防知识,积极筹措资金、送药上门,做好城市弱势群体防治“非典”工作。
据北京市民政局介绍,北京市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一旦出现“非典”患者,其治疗费一律由政府承担;对其他特殊困难的患者,医院也要尽全力给予救治,医疗费用由市财政予以补贴。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参保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患“非典”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患“非典”医疗费用,经区、县医保中心审核后,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可分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属参保人员自费部分的费用,由区、县医保中心确认身份后,通知市医保中心直接办理救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患“非典”的医疗费,由区、县劳动保障局核定其身份后,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全额补助。
北京医疗保险基金已开始为“非典”患者支付费用。4月21日,市医保中心将佑安医院申报的一名“非典”患者的出院费拨付到位。市医保中心要求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非典”患者的住院费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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