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东莞拟增4家社保定点零售的药店

loadingloading
[提要]昨日,市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新增计划的通告》。记者获悉,今年我市计划新增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4家,拟在松山湖、万江、东城、凤岗各新增1家。符

昨日,市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新增计划的通告》。记者获悉,今年我市计划新增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4家,拟在松山湖、万江、东城、凤岗各新增1家。符合申报资格的药店,可于10月14日前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药店可申请记者了解到,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择优定点原则,以及我市定点零售药店总量控制配置标准,结合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量、分布和增长情况,2011年度我市可新增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4家。市社保局表示,符合申报定点零售药店必备资格的药店,可于2011年10月14日前按要求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药店,社保部门按照“定点零售药店准入综合评定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受理截止时间1个月内给予答复。同一区域最高分数的确定为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药店申报必备条件调整同时,市社保局对申报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必备条件及评分标准进行了调整。记者了解到,新规定调整了申报定点零售药店须提供的证照、开业时间、服务时间、纳税额等条件。新的申报必备条件要求,零售药店必须开业时间1年以上,且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并经相关管理部门年检合格。此外,药店还需服务质量良好,并有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其中设在商场内的零售药店不少于12小时)。此外,定点零售药店准入综合评定评分标准在开业时间、年纳税额或年药品零售额等方面也有调整。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