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人社部门进一步规范定点医保单位的管理,从源头防范医疗机构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不定期开展重点抽查,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经常深入临床一线检查制度,严格治理冒名顶替、挂床住院、刷卡套现等违法违规现象,纠正滥用药、滥检查等不规范医疗行为。
通知指出,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医保协议和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定点药店要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种类范围经营,规范售药和医保对象购药行为,严禁用医保卡购买药品以外的日用品、食品等。对有违规行为的机构将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通知强调,各定点医院医师和定点药店药剂师要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规定的学习,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医师和药剂师做出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医保患者权益。同时,各地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参保人员妥善保管医保卡,不得转让,出借,更不允许伪造、冒领、冒用和盗用他人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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