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晋中市三届三次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晋中市政府承诺2012年要为全市人民办好六件实事,其中一件为 “全市80岁以上城乡居民免费享受基本医疗”。
此项任务已落到实处,具体规定为:
一、80岁以上城乡居民免费享受基本医疗,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当地政府按标准代缴。80岁以上人数,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80周岁的人数。
二、鉴于2012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已于上年预收,各县(区、市)要按标准将已收取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列入当年预算,并退还本人.
三、从2013年起,各县(区、市)财政部门要将代8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列入年初预算,实现应保尽保。 资金拨付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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