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loadingloading
[提要]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42号颁布时间:2002-12-3100:00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2]142号颁布时间:2002-12-31 00:00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全省社会保险费已基本改由地税部门征收。但目前仍有一些地区存在着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两家征收现象,影响了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降低了征收效率。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省政府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我省境内的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及其他负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个人的社会保险费一律由地税部门征收,并由地税部门行使征收、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清理欠费等职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承担起全省所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严格执法,应收尽收。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社会保险费征收票据进行清理检查,凡是与《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后有关票据管理问题的通知》(苏财综[2000]126号)及《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发[2002]180号)中规定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票据不一致的所有社会保险费收款收据一律废止并限时缴销。从2003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地税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票据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2003年1月31日前将所有未移交社会保险费缴款单位及个人的有关资料移交地税部门。
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财政、地税、劳动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在2003年2月28日前将移交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
五、因国家未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列入社会保险,国家和省没有出台统一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各地实行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仍维持现状。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