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给灾区农民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四川省政府决定对地震灾区县因灾房屋倒塌农户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实行减免政策,国定10个极重灾区县因灾房屋倒塌农户免缴全部保费,国定29个重灾区县因灾房屋倒塌农户免缴50%保费。
为确保四川省政府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2009年2月12日绵阳市财政局召集该市各县市区财政、保险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布置该市2008年灾区县因灾房屋倒塌农户农业保险保费减免工作。绵阳市财政要求各地农业保险机构要认真做好该市国定极重灾区县和重灾区县因灾房屋倒塌参保农户的调查、核实和统计工作;县区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保费减免农户的资料审查,及时将国家减免的农业保费资金拨付到保险机构,由乡镇政府会同保险机构在收到财政减免保费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兑现到投保农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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