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攀枝花市医保局、盐边县医保局与盐边县中医院(渔门中心卫生院)签订201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付结算补充协议》,标志着攀枝花市医保医疗保险总额预付结算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按照国家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于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市城镇医保现行政策、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及城镇医保参保人群分布等实际情况,攀枝花市医保局确定盐边县中医院为总额预付结算付费试点医院。
由市医保局向盐边县中医院按一定总额预付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盐边县中医院按照地域管理为盐边县渔门镇、永兴镇、惠民乡、鳡鱼乡、格萨拉乡等10个乡(镇)参保人员以及涵盖乡(镇)行政区域外的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突发急症确需就地住院治疗的提供医疗服务。
协议要求试点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制订治疗方案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得因试行总额预付结算方式放宽入院出院指标、甚至推诿而不收治重病患者;不得违反医疗常规对参保患者缩减必要的检查、治疗或缩短住院时间,降低诊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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