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以来,不少保险销售人员打着“规避遗产税”的旗号,鼓励有钱阶层买“富人险”避税。实际上,我国既没有开征遗产税,更未实行财产登记制度,如此概念不过是个大大的“噱头”。只有真正的高保障与合适的财产规划才是富人的“定心丸”,而不是纸上谈兵的规避遗产税。
“国内可能试行遗产税了!”
“买人寿保险,是规避遗产税的最佳利器!”
自从去年底以来,包括今年三月“两会”期间,有关遗产税将要试行的消息,被广为流传。其中最高兴的是一些保险业务员,只要留心看网上,类似的消息几乎百分之百是保险从业人员发的,而且千篇一律地建议大众早规划、早买保险、早规避遗产税!
那么,寿险真的能规避遗产税么?
遗产税短期内不太可能开征
“买保险,只要指定了受益人,就能规避遗产税。”持这种观点的人,依据的“法宝”就是2004年曝光的《遗产税法》草案。该草案中,确实有这样的规定:指定受益人的人寿保险金,不计入遗产总额。而在2010年8月新出的《草案》中,对其中部分内容做了修订,并且添加了新的内容。
问题是,仅仅凭这一条,就能说买保险可以规避遗产税吗?
人寿保险在海外不少地区有一定的规避遗产税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国内的人士想要利用这个功能,首要的条件是我国得开征运行遗产税。
但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步伐可能不会太快。
今年3月5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就表示,关于遗产税,他认为最重要是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统一认识,全社会对开征遗产税要形成一个共识。二是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要有一个科学的方案设计。提出遗产税的时间很短,所以还没有“时间表”。三是要解决税收征管可能会遇到的难题。遗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征收难度很大的税种之一。要对遗产征税,首先要能够了解个人有多少遗产,遗产在哪里,是不是属于应税的遗产等。所以现在说规避遗产税为时尚早。
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个人和家庭财产登记制度,所以在开征遗产税短期内不太现实。
“草案只是草案,到正式推出还需要通过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通过再要上报全国人大,这样一个影响深远的税种,并不是只有一个部门或一家之言就能确定的,而到‘十二五’时期结束也仅有三年不到的时间,显然不可能在此期间实行。”上海天衡税务师事务所专家表示。
海外保险规避遗产税有“硬指标”
另一方面,我们不妨看看海外的相关情况。我国台湾地区的《遗产赠与税法》也跟我们所谓的草案有几乎完全相同的规定,可到了现实生活当中,通过一些列的实施细则、司法解释,对投保时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缴费方式、具体的产品种类等等,都有一系列的严格限制!绝不是买个所谓的“富人险”就能规避遗产税。而我国内地,至今并没有、也不可能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实施细则出台。
在美国,在对于联邦遗产税的问题上,美国把人寿保险与遗产税的缴纳分为两种不同情况。若保单所有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即投保人给自己买保险,就算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也要全部计入到遗产,该缴的遗产税,一分钱也不会少。
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不同的,比如A给B买保险,一旦B身故,受益人所得的保险金确实是可以免缴遗产税的。但这是不是就意味这样做一定能避税?不一定!这要看A所支付的保费(某种情况下看现金价值)有没有超过A的赠与税起征点。对于超过的部分,则需要缴纳赠与税。显然,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真正节税,跟具体的产品有直接关系。当投保的人身险产品保费远远低于保额时(纯保障型的产品),确实能够起到节税的作用。可如果保费接近甚至大于保额(通常是储蓄型产品),则基本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反观我们目前市场上的人身险,绝大部分产品是分红险。保险销售人员向富人们极力推销的产品,情况更是不太妙,很多产品的保险利益中保障成分都相当低,甚至是被保险人身故后,只能退回所缴纳的所有保费,根本谈不上有多少保障!而且就算将来我国真正推出遗产税,估计这样的产品也是无法避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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