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发布了2015年1月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明细,数据称:原保险保费收入为4005.56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约为8423604.71万元,人身险保费收入约为31632023.73万元,其中寿险保费收入28538605.78万元,健康险保费收入为2499828.87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收入约为593589.08万元。
2015年1月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明细:
2015年1月保险业经营明细 | 单位:万元 |
原保险保费收入 | 40055628.45 |
1、财产险 | 8423604.71 |
2、人身险 | 31632023.73 |
(1)寿险 | 28538605.78 |
(2)健康险 | 2499828.87 |
(3)人身意外伤害险 | 593589.08 |
人身保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 | 7219382.41 |
人身保险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 | 455434.58 |
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缴费 | -- |
原保险赔付支出 | 7943527.87 |
1、财产险 | 3375350.12 |
2、人身险 | 4568177.75 |
(1)寿险 | 3794976.51 |
(2)健康险 | 654519.59 |
(3)人身意外伤害险 | 118681.65 |
业务及管理费 | 2271753.51 |
银行存款 | 250874861.9 |
投资 | 692277747.6 |
资产总额 | 1038122680 |
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 | -- |
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 | -- |
备注:
1、本表数据是保险业执行《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15号)后,各保险公司按照相关口径要求报送的数据。
2、原保险保费收入为按《企业会计准则(2006)》设置的统计指标,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3、原保险赔付支出为按《企业会计准则(2006)》设置的统计指标,指保险企业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4、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赔付支出和业务及管理费为本年累计数,银行存款、投资和资产总额为月末数据。
5、人身保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为依据《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经过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投连险除外),未确定为保险合同的部分,为本年度投保人交费增加金额。
6、人身保险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为依据《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投连险经过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未确定为保险合同的部分,为本年度投保人交费增加金额。
7、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出保证金和存出资本保证金。
8、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缴费指养老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作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在与委托人签署受托合同后,收到的已缴存到托管账户的企业年金金额。
9、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指养老保险公司累计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财产净值, 以托管人的估值金额为准,不含缴费已到帐但未配置到个人账户的资产。
10、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指养老保险公司累计投资管理的企业年金财产净值,以托管人的估值金额为准,不含缴费已到帐但未配置到个人账户的资产。
11、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缴费为本年累计数,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和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为季度末数据。
12、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缴费、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的统计频度暂为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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