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滨州市住户基础医保暂行规定>的通告》要求,将调节滨州市住户基础医保现行政策。在其中,要求了滨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缴纳社保范畴、交费時间、交费時间、费用报销规范等。实际详细信息见以下內容:
2015年滨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缴纳社保范畴:
凡具备当地户口的城镇居民(含城乡居民和原新农合医保住户)和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都可以报名参加住户基础医保。
2015年滨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交费時间:
缴纳社保住户按本年度交费,每一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住户基础医保缴纳社保交费期。
2015年滨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交费時间:
居民个人交费设2个级别,一档每人每天200元,二档每人每天一百元。缴纳社保住户住院治疗医疗费起付规范为:二级医院五百元/次、三级医院一千元/次。起付规范之上、到顶线下列的住院治疗医疗费按照规定的占比付款。
2015年滨州市城镇居民医保费用报销规范:
住户基础医保工资待遇水准与本人交费挂勾。按一档规范(200元)交费的,现行政策范畴内诊疗费用报销制度占比为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按二档规范(一百元)交费的,费用报销占比相对减少10%。住户基础医保本年度住院费(含独特病症医院门诊花费)最大付款额度为十五万元。
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住院治疗孕妇分娩推行预算定额费用报销,剖腹产费用报销2000元,自然分娩五百元。新生婴儿在出世6个月内申请办理缴纳社保办理手续,交纳出世当初个山参保险费用,自出世之日起享有相对基础医保工资待遇。原报名参加城乡居民商业保险的住户可到周边的工行及农行服务网点或根据个人网上银行交纳下一本年度的基础医保费。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