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市社保局就有关员工关注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迁移方法、养老保险金的领到额度、工伤险都做出了相对的调节。在其中明确提出了报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人做到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时,总计缴费不够15年的,能够增加缴费至满15年,缴费后仍不够15年的,容许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养老保险未做到缴费年限该怎么办?
从2011年7月1日起,报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人做到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时,总计缴费不够15年的:①能够增加缴费至满15年,即2011年6月30日前已缴纳社保的,能够增加缴费5年,缴费后仍不够15年的,容许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后缴纳社保的,能够增加缴费至满15年。②能够申请办理转到户口所在地新型社会发展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③能够挑选退保险,即申请书停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联,一次性退回个人帐户存储额。
养老保险迁移方法:
报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做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增加缴费至15年)的,能够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有存储额划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分类汇总或换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依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方法计发相对工资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15年的,能够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有存储额划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报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分类汇总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待做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求的领到标准时,依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法计发相对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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