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义乌市颁布的《有关调节基础医疗保险现行政策的通告》,要求了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一系列最新政策,在其中调节了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还增加了7类医疗保险慢性病种,实际见以下內容。
2015年浙江省义乌市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新政策出台
医疗保险“新政策”要求,基础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调节为: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含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统筹)本人筹资标准为超大金额每人每年800元,小额贷款每人每年200元,财政局补贴标准为义乌市级财政局补贴每人每年600元(含身心健康体检费用),镇(街)财政局补贴每人每年一百元。
另外创建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统筹筹资体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享有员工填补医疗保险工作人员以外)按每月6元的标准在个人帐户中获取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统筹花费,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应用。
据了解,本次筹资标准调节,财政局补贴标准大幅度提升。由上年的每个人五百元 ( 含身心健康体检费用) 提升迄今年的700元, 在其中义乌市级财政局补贴由上年的每个人400元提升迄今年的600元,增长幅度达50%。
“新政策”将基础特殊病种(慢性病)、填补特殊病种(慢性病)改名为义乌市基础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和义乌市基础医疗保险慢性病种。增加帕金森、肌无力、漫性丙型慢性乙型肝炎、耐多药结核病、漫性阻塞性肺气肿肺疾病(Ⅲ级及之上)、慢性肾衰(肾衰竭期)、干燥综合症(有肺、肾、血液系统变病)等7类基础医疗保险慢性病疾病。另外要求,基础医疗保险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均享有慢性病种医院门诊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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