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群众,因工作中等缘故必须将养老保险转出湖北省的,需要什么材料?要走哪些步骤呢?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宜都、武汉、鄂州市、荆门、孝感、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湖北恩施等地域的群众,能够带上有关材料前去社会保险局申请办理。下列是湖北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材料和步骤详细介绍。
服务项目目标
省直综合企业参保合乎下列标准之一的工作人员:
(1)男士不满意50岁、女士不满意40周岁的;
(2)回到户口所在地学生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组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行政机关准许激发,且与加入企业创建劳动者关系并交纳基础养老保险费的;
(4)做到工资待遇领到标准时,基础养老保险关系没有户口所在地,且在基础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城市总计缴费年限不满意十年,按照规定将基础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上一个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沒有满十年参保地迁移至户口所在地的。
申请材料
1.《基础养老保险参保交费凭据》;
2.《基础养老保险关系迁移延续申请表格》;
3.《基础养老保险关系迁移延续联系函》;
4.《基础养老保险关系迁移延续备案表》等有关材料。
办理手续
湖北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办理流程表
申请办理期限
每月1日至 20日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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