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保险即我们常说的保险计划,它们通常由一个主线和一个或几个附加险组成,除了传统的保障之外,也兼顾理财功能。哪款组合保险最值得买呢?大家保保险网选取了友邦稳赢一生保险计划、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以及阳光人寿“金祥裕综合保障计划”三个组合保险作了对比,其中友邦稳赢一生保险计划和阳光人寿“金祥裕综合保障计划”更偏重财富管理,而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则偏重于意外和疾病的保障。三款组合保险的对比具体可见下表。
组合保险产品对比
产品名称 | 友邦稳赢一生保险计划 | 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 | 阳光人寿“金祥裕综合保障计划” |
公司名称 | 友邦保险 | 平安人寿 | 阳光人寿 |
险种 | 组合保险;理财保险 | 组合保险;理财保险 | 组合保险;理财保险 |
产品组成 | 友邦稳赢一生A款两全保险、友邦附加稳赢一生A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友邦稳赢一生B款两全保险、友邦附加稳赢一生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 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2) | 金祥裕两全保险(万能型)、附加成人万能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金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B款、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B、附加账户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B、附加账户式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
保障期限 | 至被保险人105岁 | 终身 | 30年-终身 |
承保年龄 | 0-60周岁 | 18-55周岁 | 18-55周岁 |
缴费方式 | 年交、趸交 | 年交、月交 、季交 、趸交 | 见具体合同 |
产品特色 | 1. 资金安全,坚实稳健 2. 生存现金,月月给付 3. 全残身故,多重保障 4. 满期给付,恭贺高寿 5. 长期投资,潜力无限 6. 每月定投,步步稳赢 7. 多种账户,自由选择 8. 灵活度高,流动性强 | 1. 重疾保障额度高,确诊即付重疾金 2. 自驾车意外保障加倍,保障期限更长久 3. 拓展意外伤残保障范围至281项,关爱更周全 4. 稳定保障伴终身,确定利益抗风险 5. 豁免保障显关怀 安心无忧享未来 | 1. 健康生活;贴心呵护 2. 高额保障;倍增关怀 3. 收益保底;投资灵活 4. 持续交费;奖励多多 |
保障内容 | 1.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①未满18岁,按合同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已给付生存现金)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保险金。②已满18岁后65岁前,按合同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的105%-已给付生存现金)、基本保额的200%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保险金。③65岁后,按合同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的105%-已给付生存现金)、基本保额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保险金。 2.生存现金 若生存且合同仍有效,我们按约定给付生存现金。 3.全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 于年满65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全残并在全残持续期内,当给付生存现金时,同时给付全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 4.满期保险金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满期金。 5.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全残,我们在其全残持续期内,自全残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豁免应付未付保费并视为已支付。 | 1. 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只要确诊,我们即付保险金用于治疗。 2. 身故保险金:若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 3. 意外身故保险金:若因意外导致身故,可获得最高赔偿金。但在驾驶、乘坐非营运私家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获得双倍基本保额赔付。 4.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交费期内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医疗费用补偿(100元免赔额在社保给付范围内赔付且不超过其他补偿后的余额)。 5. 豁免保险费:等待期结束后,当交保费的人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重疾时,可以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且被保险人的保单权益仍然有效。 6. 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初次患“特定轻度重疾”,我们按照重疾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 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持续交费特别奖金:如果下列条件均符合,自第4保单年度起,我们将发放持续交费特别奖金,并计入个人账户价值。 (1)本合同生效日起3年内的每一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在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或其后的60日内交纳; (2)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已交纳,并且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在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或其后的60日内交纳。 持续交费特别奖金等于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的2%。 追加保险费和补交的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均不享有持续交费特别奖金。 |
案例设计 | 许先生,35岁,投保友邦稳赢一生保险计划,基本保额10万。年缴保费2.2980万,交15年,保障到105岁。许先生可获得以下保障: 1. 38岁至64岁生存金:7200 2. 65周岁生存金:7.8万 3. 65至104岁生存金:9000元 4. 满期生存金:10.1万 5. 全残失能收入损失金:19.4万 6. 2.3万全残豁免保险费: 7. 身故保险金:20万 8. 生存金投连账户65岁:77.4万 9. 生存金投连账户85岁:161万 10. 生存金投连户105岁:380.7万 | 张先生,30岁,投保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年交保费11937 元,20年交(第20年11112元)。基本保额为: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30万;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8万;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50万;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5万;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2):10690元。张先生可获得以下保障: 1.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45种重疾,确诊即付28万。 2.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且确诊28日后仍生存的,按照重疾基本保险金额的20%(即5.6万)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且不影响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 3.保障最高达100万,意外保障责任延长至70岁。此外,交费期内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每年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医疗费用保障(100元免赔额在社保给付范围内赔付且不超过其他补偿后的余额)。 4.若张先生一生中未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身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当时的主险基本保额作为理赔金全额支付给保险合同受益人,确定的保单利益。 5.张先生妻子身故、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重疾,或张先生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可以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且被保险人张先生的保单权益仍然有效。 | 艾先生,30周岁,选择“金祥裕综合保障计划”,每年缴费1万元,共缴10年。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艾先生选择了较为全面的保障方案,包含身价保障20万元、重疾保障10万元、轻症保障2万元、意外保障10万元、意外医疗1万元、住院医疗5份、住院津贴5份。艾先生在享有全面保障的同时,理财账户不断稳健增值,按中档利益演示计算,他60周岁时账户价值19.4万元,70岁时26.7万元,80岁时35.8万元,可按需随时领取,或转换成年金,安享老年品质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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