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公司:太平洋保险
主险: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版)
附加险:附加少儿超能宝重大疾病保险(3.0版)
承保范围:出生满30天至17周岁(投保人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交费期间:10年
保险期间:30年
基本保额:10万,2份起售
1、满期保险金:给付150%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身故/全残保险金:未满18周岁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已满18周岁给付150%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3、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4、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50种):额外给付20%基本保额,每种特定疾病给付一次,最高可给付3次,累计给付3次后,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5、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15种):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6、被保险人特定疾病保费豁免: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即受保障的人)首次符合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在给付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基础上,还豁免合同余期未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7、投保人身故/全残/重大疾病保费豁免:若投保人(投保人即交保费的人)不幸身故、全残或罹患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可免交余期未缴保费,合同保障继续有效。
备注:
①若发生的重大疾病符合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②确诊特定疾病时或之前,已经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按照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进行给付,不再给付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
③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其他保险金不再给付。
两全保险优点分析:
1、两全保险具有储蓄性,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还给投保人提供了一种储蓄方式。投保人按期缴纳保费,等到一定阶段或者时间可以取出这笔钱。
2、两全保险具有给付性与返还性,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限内不管是身故还是存活至保障期满,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因此,很多颇有资产的人会将两全保险作为一种养老或者是传递财富的手段。
3、两全保险更适合那些拥有稳定收入的,又是家庭经济支柱的人士。一方面,两全保险为这类人群在发展阶段提供相应的寿险保障,让其安心打拼;另一方面,两全保险的储蓄功能也能帮其解决后顾之忧,安排未来的养老和财富继承。
重疾险优点分析:
(1)在被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某种重疾时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款可以用来医疗治病或者用做其他;
(2)确定给付保额,赔付保额确定。
(3)重疾险一般有被保人豁免功能,同时可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障。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予豁免保险费:
(1)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投保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综上所述,太平洋超能宝3.0保什么及什么情况不赔就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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