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之日本合同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基本保险金额;
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如下:
到达年龄, 比例
18 至 40 周岁 ,160%
41 至 60 周岁 ,140%
17 周岁(含)以下或 61 周岁(含)以上, 120%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按满期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弘康弘福保两全保险(万能型)的优点
1、犹豫期长
弘康弘福保两全保险(万能型)在犹豫期方面还是为用户考虑的很周道,15天的犹豫期在一般的保险产品中也属于较长的时间。这个时间越长,用户考虑的就更加全面,因此在犹豫期的设置上,非常符合用户的考虑周期,更加方便用户的选择和投保。
2、身故保障按年龄划分
弘康弘福保两全保险(万能型)其实本身就是寿险的完善版,因此在责任内容上,就更加的偏向于寿险的保障。在身故保障的责任划分上,这款保险采取了年龄段不同比例不同的赔付方式,18至40周岁的为160%保额,41至60周岁的为140%保额,17周岁以下61周岁以上的为120%保额。
3、满期返还
弘康弘福保两全保险(万能型)在保险责任上,还有一条关于满期返还的内容。也就是说,只要用户在期满后仍然存活,就可以得到保单账户价值的满期金,一般来说就是返还保费的过程,对用户们来说,还是十分不错的。
弘康弘福保两全保险(万能型)的缺点
保障期限短
作为一款两全险,弘康弘福保两全保险(万能型)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很不错的,不过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它的保障期限太短。5年的保障期限,对于一款寿险责任内容的保险来说,只能算是一种过渡,并不能作为长期保障进行,这也就成为它的短板。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如果投保人曾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增加的部分生效之日起2 年内因自杀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对该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综上所述,弘康弘福保万能型是一款优秀的两全险,不仅有身故保障,还有满期保险金。对于用户来说,这样的一款保险,是非常适合用户们进行投保的,相信一定可以让用户满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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