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规则方面:
健康无忧C5男性投保年龄最高为57岁,缴费期限也有更多选择,最长可选择30年交。而宜家版只有两种交费方式,比较局限。
2、保障内容方面:
①重疾:健康无忧C5重疾病种数量更多,我之前说过了,重疾险都有包含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但如果同样的价格下,病种数量当然是越多越好的。
②中症:宜家版没有中症保障。健康无忧C5添加了中症保障,20种中症疾病,确诊赔50%保额。
③轻症:病种数量少了,但是赔付次数更多。
可以看到,健康无忧C5的高发轻症几乎都有覆盖,所以病种减少了也没有太大影响,主要还是要看高发轻症保障。
④附加保障
健康无忧C5可附加心脑血管疾病,按轻症和重疾程度赔付,按需添加,加大保障力度。
健康无忧C5可附加两全险,保至70岁、80岁,到期仍生存则返还保费与基本保额之和。
3、保费方面:
健康无忧C5保障责任更丰富,轻症赔付次数多,所以保费会比健康无忧宜家版高一点。
1.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未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每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次数以一次为限,本公司累计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次数以五次为限,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五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确诊初次发生多种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本公司按上述规定,仅对其中一种轻症疾病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
2.中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未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同时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中症疾病和轻症疾病,且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未终止,本公司按上述规定承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3.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同时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和轻症疾病,或同时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和中症疾病,本公司按上述规定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或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疾病原因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因疾病原因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则其身故保险金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条第3款重大疾病保险金和本款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在保险期间内仅给付一项,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合同终止。
5.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3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且于被保险人3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如被保险人所确诊的青少年特定疾病同时符合本条第3款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本公司按本条第3款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上述规定给付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6.豁免保险费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投保人可免交自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按期交纳。
(2)被保险人于3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且于被保险人3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投保人可免交自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如被保险人所确诊的青少年特定疾病同时符合本条第3款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本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按期交纳。
(1)18种青少年特疾翻倍赔
健康无忧C5提供15种青少年特疾保障,包含白血病、严重川崎病、严重癫痫等青少年高发疾病,如果被保险人在30周岁前确诊,可额外赔100%保额。也就是说,买30万保额最高可赔60万。
(2)基础保障全
这款产品除了上面介绍的青少年特疾保障之外,还提供120种重疾、20种中症、40种轻症保障,疾病种类多,高发疾病全。身故责任、被保险人保费豁免也在保障范围之内,另外还可根据保障需求附加投保人豁免以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包含轻症和重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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